自家電以舊換新政策結束后,電子廢棄物的處理就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近期,國外電子垃圾傾倒中國,全球每年產生的5億噸電子垃圾七成進入我國等報道頻頻見于報端,再次挑動大眾的神經。沿海電子垃圾拆解造成的潛在污染一直受到公眾的高度關注。進口電子垃圾多活躍在港口附近,早期就游走在合法與不合法的邊緣,不少業內人士就指出入境缺少“防火墻”是一大誘因。
如今,整個IT產業都在對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新型電子終端趨之若鶩,電子消費品的更新換代速度加快,隨之而來,被淘汰的舊電腦、舊手機、舊家電等電子垃圾也與日俱增,由于缺乏相應的回收制度,這已成為治理環境污染亟需正視與解決的問題。
電子垃圾僅次于美國
近年來,我國每年至少報廢500萬臺電視機、400萬臺電冰箱、500萬臺洗衣機、500萬臺電腦及上千萬部手機。根據2010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發布的報告,中國已成為繼美國之后的世界第二大電子垃圾生產國,每年生產超過230萬噸電子垃圾,僅次于美國的300萬噸。
尤其當前3G步入規模發展前夕,2G用戶向3G的遷移勢必造成手機等移動終端大規模的更新換代。據上述聯合國報告預測,到2020年,中國的廢舊電腦將比2007年翻一番到兩番,中國的廢棄手機將增長7倍。
更觸目驚心的是,全球每年產生5億噸電子垃圾,70%以上通過各種途徑進入中國。中國東部沿海地區儼然成為全球電子垃圾的集散地。這些電子垃圾含有汞、砷、鉛、鉻等重金屬,成為巨大的污染源。在全球最大的電子垃圾場廣東貴嶼,廢舊電子產品堆積如山,環境重度污染,這成為中國正在遭受的電子垃圾之殤的縮影。
電子垃圾危害巨大,已引起各國政府的重視。但在我國,電子垃圾回收處理卻遭遇困境。一方面,因回收成本高,利潤少,正規拆解企業處境艱難。網點布局不足、回收價格低等因素進一步導致其貨源不足。另一方面,非法小作坊因規避了環保等成本而利潤豐厚,打著“高價回收廢舊電器”牌子走街串戶,形成規模龐大的非法電子廢棄物拆解產業鏈。
山寨作坊曝拆解難題
事實上,自2009年實施的家電以舊換新盡管以刺激消費為主要目的,但最高400元的補貼大大調動了消費者的積極性,使正規家電回收拆解企業迎來了新的發展契機,進而推動了家電銷售、回收、拆解的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鏈條的初步形成。
據商務部公布的數字,家電以舊換新從2009年開始到結束,共銷售8130萬臺,這也意味著有同樣數量的廢舊家電被送到正規拆解企業。兩年多來,回收利用廢家電中的鋼鐵、有色金屬97萬噸。符合環保要求的拆解企業已經達到了102家。
隨著家電以舊換新政策的結束,正規企業重回艱難回收狀態,再度面臨“吃不飽”的發展困境。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正規企業回收處理電子垃圾的成本高昂,很難競爭過用簡單粗放方式提煉的地下加工廠。在正規回收拆解渠道不暢的情況下,遍布城市鄉村的非法回收拆解小作坊成為電子垃圾的主要歸宿,而這里面存在諸多的灰色利益,使得電子垃圾的回收難以得到妥善處理,成為環境污染中不可回避的一大現象。
一方面,一些電子垃圾經過簡單改裝后流入舊貨市場,或者低價賣到農村等地區。這些二手家電沒有正規的質量保障和售后服務,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另一方面,電子垃圾多以作坊式的手工拆解、露天焚燒、強酸浸泡等原始落后、重污染的處置方式為主,對大氣、土壤和水體造成了嚴重污染,危害人類健康。
回收體制建立要考慮便民
國內正規的電子垃圾回收渠道不暢、不被消費者所接受,為“黑作坊”提供了生存的土壤,造成了電子回收行業中“正規軍”斗不過“游擊隊”的現狀。業內專家指出,電子垃圾回收的關鍵是回收,尤其是要建議起便民回收體系,至少要具備以下兩點:一是免費電話服務;二是上門回收,讓老百姓能方便地處理電子垃圾。例如,國家2009年實行的家電“以舊換新”政策,不失為一種好的回收渠道,如使其常態化并加以完善,可以逐漸堵住電子垃圾流向非法地下加工廠的途徑。
缺乏有效監管和制度保障,回收體系不健全,企業與消費者缺乏環保意識等是造成目前我國電子垃圾的泛濫的重要原因。因此,解決電子垃圾問題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提高企業、消費者的環保意識,并加大對非法者處罰力度等。
其實,用好電子垃圾除蘊含經濟價值外,更具有環保屬性,需要政策護航規范行業發展。從監管方面看,目前,我國已經頒布實施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業界預計,與其配套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將在近期公布。如何協調各部門職能,加強環境執法力度,斬斷黑色經濟鏈條,對電子垃圾入境形成有效監管成為考驗。從扶持政策看,由于電子產品拆解要求較高的技術和成本,這需要政府在稅收、技術等方面進行扶持。而將“以舊換新”這類便民舉措制度化,建立有效和規范回收體系則是治本之策。
此外,電子產品的生產制造商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一方面,需要主管部門加強監管,減少企業對有害有毒物質的使用,另一方面,督促制造商、銷售商等建立產品回收體系。例如,日本主要手機通訊運營商、手機制造商就組成了“手機回收網”。(李曉玉)
來源:通信信息報